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领域、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申请条件
参评对象: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
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
1.研究生英语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已修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班级前50%;
3.工程实训成绩优良;
4、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5、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
二、指标分配与奖励标准
2016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生5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2万元。
三、评审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且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连同参评成果原件、复印件,于9月28日下午16点前交563488.com。申请表电子稿发至hj@njit.edu.cn.
(二)初评
学校评审委员会9月30日前进行初评。按1:2比例推荐10名候选同学到学校评审。
(三)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于10月13日前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评审会原则上采取公开答辩形式,实行差额评选。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予以裁决。
四、评审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成果、德育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2、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86118105
特此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党委研究生部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