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8年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2018年3月23日,北京)
第四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18年全体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徐维清副司长、栾宗涛处长、欧百钢调研员、陆敏调研员、李涛干部,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陈子辰、陈以一、张淑林、丁雪梅、赵周礼、杨斌,委员王海燕、白海力、巩恩普、朱跃龙、朱敏、刘劲松、杜朝辉、吴小林、沈炯、宋恭华、张广军、罗爱芹、赵冬梅、胡祥培、侯宇明、姬红兵、姚强等23位委员以及教指委秘书处人员参会,委员王振国委托专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杨斌主持。
会议听取了杨斌所作的《2018年重点工作》报告,报告分顶层设计、基础性改革两大部分,列出了教指委2018年重点工作。在“顶层设计推动”方面,列出的重点工作如下:
第一、做好工程类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准备工作。
第二、配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第四届教指委换届工作,并组建好8个工程类专业学位分教指委的工作。
第三、将审议通过的《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并做好相关的宣贯工作。
第四、做好教指委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证合作工作。
在“基础性改革推进”方面,列出的重点工作如下:
第一、继续开展课程建设与探索工作。
第二、开展师资育人拓展活动。
第三、开展研究生能力训练活动。
第四、推进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第五、继续评优引导工作。
第六、完善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召开全国培养大会。
第八、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工作。
会议听取了陈以一所作的《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证与合作的方案》报告,报告介绍了硕士层面工程专业教育认证情况,并详细介绍了与学位中心的合作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重点工作》和《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认证与合作的方案》。
会议听取了杨斌重新审议《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的说明。杨斌介绍,以上两个文件已在教指委2017年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时值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上两个文件又补充了类别调整的相关内容。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本次会议需再次审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以上两个文件,并决定会后委员如有具体修改意见,由教指委秘书处汇总后报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会上,委员们就工程类专业学位的目标定位、培养模式、招生考试、组织建设、教育认证等方面建言献策。
第一、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紧紧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制造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等发展目标。同时,工程类专业学位要发展,必须得到来自行业企业联合培养的大力支持,国家要在制度设计上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联合培养的积极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要有对人才投入和联合培养的评审指标。
第二、要着力探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继续推进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继续加强课程建设。工程思维课程对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重要意义,应积极探索。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要注重对培养单位的引导和推介。人才培养项目与学位授予应有一定的弹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应与产业项目相联系,企业应支持培养经费。委员们强烈建议,应抓住工程类专业类别调整的时机,推动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考改革。
第三、要研究并设计好教指委的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让教指委指导咨询、改革建设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按8个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组建分教指委,要明确教指委和分教指委的关系和职责,加强教指委与分教指委的联系、合作与分工,激励和发挥分教指委的作用。分教指委的单位席位应适当扩大,固定单位席位应多于流动单位席位,流动席位的时间应适当延长,各分教指委的单位席位规模应有一定弹性。
第四、教指委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就教育认证进行合作,可以促进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上新台阶。教指委要在方向把握、认证方式、认证标准、认证质量等方面发挥作用,建议启动试点,加快推动。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Ο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