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专业领域:
根据《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试行)》和《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完成时间:2018年1月12日前完成。
二、开题报告会地点: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开题报告可在校内或实习单位公开举行。
三、开题报告会组织工作:开题报告会由各专业领域负责组织进行。落实开题报告会具体的时间、地点等。
四、实行“盲开题”。研究生提供一份隐去导师姓名的开题报告,并且在汇报时不得提及导师姓名。重开题率控制在10%。
五、开题报告会评议小组成员:由3~5名本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1~2名企业专家,指定一名专家任评议组组长。专家组重点评议课题的来源、与工程实践的关系、工作量是否饱满、是否符合专业学位培养要求。
六、论文选题应符合《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条例》的要求。
七、开题报告会时间、地点须提前三天张榜公布,欢迎师生前来旁听。
八、开题报告工作完成后,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提交相关信息,并将开题报告书纸质稿、开题报告工作情况汇总表纸质稿(盖章)各一份报送563488.com,将电子稿发至taotaoran@njit.edu.cn,联系人:陶然,桂淑华,联系电话:86118780,,8118089
九、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一: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
附件二:开题报告样书
附件三:论文开题报告会会议记录
附件四: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情况汇总表